首 页协会概貌通知通告政策文件行规行约涉税业务税收筹划考试信息人才招聘后续教育行业动态下载中心联系我们
   

涉税鉴证类

 
福清国税局力推所得税鉴证业务
发布时间: 2007-11-23 11:13:59字体:【

  日前,福建省福清市国税局发出《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开展重点检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行企业所得税鉴证业务。

  《通知》要求,对列入应检查的重点企业,没有按要求提供税务代理审核报告的,要逐户开展检查。由各基层分局组织检查,市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对税务机关未安排的检查户,要求纳税人提供税务代理审核报告。根据税务检查和税务师事务所审核结论,凡涉及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数据调整的,纳税人均应重新填写申报表进行更正或补充申报。

  据了解,福清市国税局重视推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鉴证业务,在今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开始时便提出对查账征收的企业,在年度汇缴申报时,全面推行由税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通知》的发布,旨在通过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检查,推行企业所得税鉴证业务,进一步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促进企业所得税鉴证业务的开展。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报071119 发布:高健强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