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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信息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考两个科目?
发布时间: 2009-05-12 10:05:47字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可免试《税法Ⅰ》、《税法Ⅱ》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发布:高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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